日期:2007-06-25 12:02
,提单持有人与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租船合同的约定。因此被告在未收到运费且在卸货港无人提货的情况下。根据已并入提单的租船合同,对所承运的货物有权行使提存的权利,向法院申请对享有留置权的货物予以拍卖,并从拍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单持有人应支付的运费、滞期费等费用,但被告无权未经法院许可擅自变卖货物。被告应承担未依法拍卖货物给原告造成的损失。同时,原告既然主张提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,就有义务根据已并入提单的租船合同的约定,向被告支付运费和滞期费,而轮船在卸货港法生的移船费、港口使用费,均属其必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