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1-07-09 19:10
劳工群体的管制及防疫措施仍然执行疫管中心此前的规定。
4、最大程度加强对民众采取个人防疫措施(DMHTTA)的监督执行。
5、责令安全部门设立临检点、筛查点,并安排流动巡察队,保证上述措施的执行,并对违者依据《紧急状态法》、《传染病法》追究相应责任。
6、上述第1至第4项措施自7月12日起执行。
另外,当天的决议中还要求,针对外府的执行方案,由内政部与卫生部配合执行,督促各府府尹、公共卫生医师共同对府内的防疫、筛查、进入府内人员追踪等措施负责。特别加强对来自深红色10府人员的监督,相关人筛查措施将自10日早上6时起全